项目内容: 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XZHTP2018-018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项目编号:SCXZHTP2018-018号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833-2402032 二、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中区柏杨路8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0833-240203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江路北段58号(嘉美和峰酒楼背面2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老师0833-2307388 四、成交信息招标文件编号:SCXZHTP2018-018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5日成交日期:2018年11月12日总成交金额:8.9 万元(人民币)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名称:乐山新蓝电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致江路236号成交金额:8.9万元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执行。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SC1103148、SC1110603、张俊伟(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见附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标的及规格型号:华为Te40会议视频系统、铁三角U857QSU话题、华为VPC600摄像头、华为Matebook X WT-W09数量:一套单价:8.9万元服务要求:1、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保修承诺函原件(格式及内容自定)确保产品及安装质量。2、供应商应提供对用于该项目所有供应产品的三年免费质保及上门服务,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须免费更换或包修,质保期满后为采购人提供终身免费上门服务。3、供应商须承诺质保期过后的维修、相关耗材更换等由采购人承担的开支,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同类型产品同期市场价的80%。4、供应商需具备省内应急服务能力,对采购人所反映的问题须在6小时之内做出响应,在24小时内上门服务,在2个工作日内须解决问题。5、定期巡检服务:在设备投入运行后,在质保期内,应派出技术人员实施一季度一次现场例行巡检服务。巡检情况应当向采购人书面反馈巡检结果,并由采购人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时间:2018-11-12
投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系统
项目分类:招标结果-成交
招标单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833-2402032
代理机构: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33-2307388
项目编号:SCXZHTP2018-018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乐山新蓝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8.9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乐山市
区县: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政府采购
行业细分:政府部门,系统集成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中国政府采购网
原文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dfgg/cjgg/201811/t20181112_11091465.htm
网站域名: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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