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会理县鹿大路鹿厂镇至大铜矿道路改善提升工程(会理县鹿厂至铜矿村旅游公路)及会理县河新路河口乡至新安乡改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会理县鹿大路鹿厂镇至大铜矿道路改善提升工程(会理县鹿厂至铜矿村旅游公路)及会理县河新路河口乡至新安乡改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会理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会发改基〔2019〕58号、会发改〔2019〕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理县金沙交通路网建设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不足部分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会理县金沙交通路网建设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会理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会发改基〔2019〕58号、会发改〔2019〕16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908160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会理县鹿厂镇、河口乡、新安乡境内 ; 2.2 建设规模: 会理县鹿厂至铜矿村旅游公路,路线全长11.453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路基宽度6.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会理县河新路河口乡至新安乡改建工程,路线全长28.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路基宽度6.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 ; 2.4 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 缺陷责任期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监理规范规定 ; 2.7 其 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30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9年12月04日 23时59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元。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6日 09时3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会理县金沙交通路网建设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会理县会中巷16号 邮编: 6151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834-5889992 传真: 0834-5889992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汇川街166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216号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付先生 电话: 028-86259836 传真: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9年09月06日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以及《省进一步要求》以外的删减。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一致的,为可选择项(条、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下同。 (6)1.2、3.2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单项选择”的要求,下同。 1.2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介四川日报网的项目编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一句删除。 3.2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句删除。 没有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除,下同。 (7)《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文件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2008年12月6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出售招标文件定为五日,从2008年12月2日就应当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为2008年12月2日、2008年12月3日、2008年12月4日、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6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是指日历天,并不是指工作日,下同。 相关资料下载:会理县鹿大路鹿厂镇至大铜矿道路改善提升工程(会理县鹿厂至铜矿村旅游公路)及会理县河新路河口乡至新安乡改建工程监理的招标文件.zbid
发布时间:2019-11-27
投标开始时间:2008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081222
开标日期:2019-11-27 00:00:00
项目名称:会理县鹿大路鹿厂镇至大铜矿道路改善提升工程(会理县鹿厂至铜矿村旅游公路)及会理县河新路河口乡至新安乡改建工程段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会理县金沙交通路网建设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付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86259836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为PF201908160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凉山彝族自治州
区县:会理县
行业分类:建筑,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交通工程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原文链接:http://ggzyjy.lsz.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df7a5d99-cf92-4352-83cb-0bc48700a5b2&categoryNum=005001003
网站域名:ggzyjy.l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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