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李端镇高坡村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xiaoxiao2021-04-19  182

项目内容:翠屏区李端镇高坡村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91127010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7日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2日10时00分 项目代码:无 项目地区:宜宾-翠屏区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函【2013】1844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区资规【2019】备案第4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翠屏区李端镇高坡村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高坡村 实施时间 4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本项目翠屏区李端镇高坡村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含场平土石方、广场砖、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内容。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其他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翠屏区李端镇高坡村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2、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压证施工制度,压证人员需驻现场组织施工,否则按违约处理;3、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或发送至比选人517824867@qq.com,转账时注明:“翠屏区李端镇高坡村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选保证金”;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1月2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2月02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宜宾翠屏农商行李端支行 账 号:8815012006619822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56.65 2.83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12月0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宾市长宁县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陈莉 联系电话:15283562314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2019年11月27日 (公章)
发布时间:2019-11-27
投标开始时间:20191127
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2
开标日期:20191127
项目名称:翠屏区李端镇高坡村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分类:其他
招标单位: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陈莉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5283562314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GC20191127010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施工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宜宾市
区县:翠屏区
行业分类:建筑,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市政基建,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原文链接:https://www.sczbbx.com/Project/ShowProject.aspx?pid=d49fb680-e3af-4572-bae6-1ef3d285f82d
网站域名:sczbb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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