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拍卖】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6层1号

xiaoxiao2021-04-19  171

项目内容:拍 卖 公 告 一、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7日15时至2019年11月28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营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17/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序号拍卖标的建筑面积(㎡)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39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1层1号住宅101.93137605137605150001000 40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1层2号住宅107.48145098145098150001000 41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2层1号住宅101.93152895152895150001000 42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2层2号住宅107.48161220161220150001000 43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3层1号住宅101.93152895152895150001000 44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3层2号住宅107.48161220161220150001000 45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4层1号住宅101.93152895152895150001000 46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5层2号住宅 47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 107.48155846155846150001000 3栋1单元6层1号住宅101.93137605130724150001000 48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6层2号住宅107.48145089145089150001000 49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7层1号住宅101.93137605137605150001000 50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7层2号住宅107.4814509814509815000100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营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营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祥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11月25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也可与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117-9007、0817-2791118、19938528389(袁先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节假日除外)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1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营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山县支行,账号:2244810104000219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abingketang#k2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或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117-9007、0817-2791118、19938528389袁先生(标的祥情、预约、看样、银行贷款、拍卖保险、过户办理) 法院联系人电话:0817-8318255 吴治东 法院监督电话:0817-8318252 联系地址:营山县兴旺街30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营山县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竞买须知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1月27日15时起至2019年11月28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营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17/07) 房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营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山县支行,账号:22448101040002194),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法院财务室收据、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营山县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营山县新旺街30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过户时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17-831825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817-831825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竞买须知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1月27日15时起至2019年11月28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营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17/07) 房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营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山县支行,账号:22448101040002194),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法院财务室收据、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营山县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营山县新旺街30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过户时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17-831825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817-831825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发布时间:2019-11-27
投标开始时间:20191127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8
开标日期:20191123
项目名称:【第二次拍卖】营山县绿水镇阳光家园3栋1单元6层1号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电话0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817-8318255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南充市
区县:营山县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易众标
原文链接:http://www.ezhongbiao.com/detail/d82cfb54-c751-5e62-7fc4-b8110d19ba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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