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武胜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二次询价采购(1122定稿).doc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受武胜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执法执勤用车(第二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武胜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第二次)。 2、采购项目编号:5116222019000339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16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3、采购人:武胜县人民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本项目采购预算:43.00万元。 3、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43.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武胜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第二次)。(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19年11月2至2019年11月29:00-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联系人:孙跃电话:010-57406219手机:13522556159邮箱:3572078231@qq.com传真:010-52283967
发布时间:2019-11-26
投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武胜县人民法院武胜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第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武胜县人民法院
招标单位联系人:孙跃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522556159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5116222019000339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广安市
区县:武胜县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政府采购
行业细分:政府部门,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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