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华蓥市通达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委托四川天缘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华蓥市采煤沉陷区乡村公路建设(一期)工程禄市至华龙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2019年9月8日,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书》开展了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中华蓥市采煤沉陷区乡村公路建设(一期)工程禄市至华龙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华蓥市的东北侧,路线起点于禄市镇观音岩接梨园产业路,经人和村、铁厂沟、兔儿坪村、云谷村,终点接华蓥市县道167。属改扩建建设类线型工程。本项目路线全长4.988公里,路基宽度6.5m,行车道宽3.0m×2,土路肩宽0.25m×2,沥青路面,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工程占地面积10.01 hm2,永久占地7.50 hm2(耕地0.30 hm2,林地1.43 hm2,草地1.05hm2,交通运输用地4.66hm2,仓储用地0.06hm2),为道路用地。临时占地2.51hm2(草地2.51hm2),为施工营地、弃土场占地。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草地、交通运输用地、仓储用地。本项目开挖土石方6.10万m3(其中表土剥离1.58万m3),填方4.23万m3(其中表土覆土1.58万m3),弃方1.87万m3。主体设计在K2 180右侧设置弃土场(东经106°49’17”,北纬30°25’15"),弃土场占地1.87hm2。工程总投资为3105.31万元,其中土建费用2609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于中、省及地方财政投资。项目已于201 9年3月开工,计划2020年10月完工,总工期为20个月。 二、《报告书》方案编制依据较充分,资料较全。对工程及工程区概况介绍详细,防治目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清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合理,防治措施可行,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报告书》中工程区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合理。项目建设征地区不涉及住房拆迁,因此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也不涉专项设施改(迁)建等内容。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域图》(GB18306—2015),项目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项目区主要土壤类型为水稻土、紫色土。地表植被以人工种植梨树及自然生长的松木、杉木及灌木为主,原始植被覆盖率达60%。华蓥市为水力侵蚀类型区中的西南紫色土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区平均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1625.87 t/ km2·a,水土流失强度以轻度为主,土壤侵蚀主要为水力侵蚀。 四、同意《报告书》中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的分析与评价,本项目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工程建设可行。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中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分区以及各分区的主要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扰动地表面积、损坏具有水土保持功能面积均为10.01hm2。水土保持方案执行西南紫色土区的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完整有效,措施等级、标准明确,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办法和成果。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305.3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30.47万元,植物措施费59.20万元,临时措施费59.8万元,监测措施费6.0万元,独立费用20.7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01万元。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科学,依据正确,概算结果合理。 七、基本同意《报告书》中水土保持监测时段、范围、内容和方法,下阶段要进一步细化监测方案。 八、基本同意《报告书》中实施进度安排,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九、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面植被,做好表土的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文件规定,及时向我局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01万元。 (六)本工程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否则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本工程建设时,若确定新增弃渣场弃渣的,需在弃渣前及时报我局审查同意,否则将按《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处每立方米弃渣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 十、本工程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华蓥市水务局 2019年9月27日
发布时间: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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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关于华蓥市采煤沉陷区乡村公路建设(一期)工程禄市至华龙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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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于中、省及地方财政投资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广安市
区县:华蓥市
行业分类:建筑,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交通工程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华蓥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www.hys.gov.cn/hy-integration/xxgk/info.do?id=20191126160527-776960-00-000
网站域名:hy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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