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竞买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5日10时至2019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7?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575.LBzy2t,户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合什街村聚福园住房。 起拍价:240000元;保证金:24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瑕疵情况: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清水房,水电气已经入户但还未验收,标的物的权利类别为预告登记,房屋实际面积以过户式登记机关为准,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宜宾中环来拍”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0831-2394659。(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19年12月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县柏溪支行,账号:62284024660174817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宜宾中环来拍”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0831-2394659。(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标的咨询电话:0831-2394659 法院监督电话:0831-6200071 法院咨询电话:13330657186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丹桂街北段38号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竞买须知 一、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5日10时至2019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合什街村聚福园住房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7?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575.LBzy2t户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拍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标的为股权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宾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2019年11月1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1月1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动延迟5分钟。 十、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及现场清场,由买受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12月3日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案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县柏溪支行,账号:6228402466017481761)。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七、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八、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咨询电话:0831-2394659 法院监督电话:0831-6200071 法院咨询电话:13330657186 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宜宾中环来拍”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0831-2394659。(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发布时间: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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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第二次拍卖】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合什街村聚福园住房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人应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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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宜宾市
区县:宜宾县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易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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