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交警、户政自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xiaoxiao2021-04-18  105

项目内容: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交警、户政自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5101132019000305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19-11-22 17:27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联系方式:蒋先生,028-836650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1栋11层1107-1108室,联系方式:陈女士、李女士,028-6106277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李女士,电话:028-61062777(报名咨询)、64327707(项目咨询、保证金咨询)。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无要求;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交纳谈判保证金证明材料;5、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为有效);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9、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账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账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无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12、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1栋11层1107-1108室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9-11-25 09:00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2019-11-26 17:00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2019-11-25 09:00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2019-11-26 17: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11-28 11: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1-28 11:00 谈判时间 2019-11-28 11: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1栋11层1115-1117号开标厅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1栋11层1115-1117号开标厅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大写:叁佰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300.00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交付方式:银行电汇、转账、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自然人参与谈判的除外)交纳的谈判保证金。2、收款单位: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城南分理处;银行帐号:22825401040003090;3、交款截止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4、供应商应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其中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保函有效期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少于六十日。保函受益人为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谈判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受益人足额支付谈判保证金)。同时,采用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将保函扫描件发送至2027156669@qq.com,并致电028-61062777 进行确认(如未进行确认,因此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预算金额(元) 540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用途: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升交警和户政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一)项目概述: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交警大队自助机12台。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谈判)。(二)购置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三)其他要求:如涉及国家强制认证(CCC认证),供应商须承诺报价产品均符合国家强制认证的相关规定,在供货时一并提供相关复印件。(四)商务要求:1、交货地点: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2、交货时间:10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将货物运送、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设备的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本项目所购产品为采购人紧急需要,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超期完成验收的,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3、付款方式:3.1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10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无息返还质保金。3.2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前,应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4、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成交供应商2次更换仍不能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违约责任。5、验收:5.1验收办法: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5.2验收依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5.3验收方法:设备配送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后,试运行两个工作日。设备须能满足公安工作日常需要,否则不能通过验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备注 1、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政府采购计划表备案登记编号:2019436号,预算金额:540,000.00元,品目编码及名称:A032599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615966。4、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项目接受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以信用融资方式履约。(3)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信用融资金融合作机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等文件规定。(4)成都市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金融机构参见《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 PPP项目标识 否
发布时间:2019-11-22
投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交警、户政自助设备采购项目(第)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竞谈
招标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5101132019000305
资金来源:
投资额:54
招标预算:54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成都市
区县:青白江区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四川政府采购
原文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tpcg/2c9240c76e8fb66c016e925a5fe90505.html
网站域名:ccgp-sich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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