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中医药服务能力,院领导例会决定引进中药配方颗粒,我院将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诚邀国内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中药配方颗粒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取得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经营企业。 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应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且有企业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 2、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 3、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地区,企业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 4、相关项目开展资质文件(只针对特定项目); 5、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 7、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8、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近三年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格式提供,包括以下内容: 1、全套资格响应文件(同报名时资质文件)。 2、报价单(常用中药配方颗粒50种) 3、公司情况介绍,售后服务承诺。 4、产品资料,本次投标产品的主要客户名单。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6、响应文件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用档案袋密封,资格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分别封装于2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响应文件应胶装,不能采用活页装订。封装袋上注明公司及项目名称,加盖公司鲜章。 7、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开始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需真实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和扫描件均无效。 六、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中医医院药械科 七、招标时间:以药械科电话通知为准,被授权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进场,迟到5分钟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八、招标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中医医院三楼会议室 九、公示期:此公告公示期为7天(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4日) 咨询电话:0816———2371175(顾先生) 绵阳市游仙区中医医院 2017年5月25日
发布时间:2017-05-26
投标开始时间:20170525
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4
开标日期:20170525
项目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绵阳市
区县:游仙区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政府采购
行业细分:事业单位,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剑鱼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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