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工程CGZQSG-13标自购物资(第四批次)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2016-CG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工程CGZQSG-13标自购物资(第四批次)采购招标已由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86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5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贵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共同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50%,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862号),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西起四川省的乐山市,向东经四川省的犍为县、宜宾市、长宁县、兴文县,云南省的威信县、镇雄县,贵州省的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东至贵阳市。乐山(含)至白云(不含)正线全长515.02km,其中四川省境内258.577km,云南省境内79.299km,贵州省境内177.144km。全段左线拉通正线桥梁总计474座-178.216km,占线路总长的34.6%。新建隧道(含明洞)189座,总延长241.415km,占线路总长的46.9%。全段左线拉通桥隧总长419.631km,桥隧比重81.5%。正线路基长度95.389km,占线路长度的18.5%。 全线设乐山(与成绵乐合设)、犍为、泥溪、屏山、宜宾东、长宁、兴文石海、新街、威信、镇雄、毕节、大方、黔西、卫城北、白云(与贵枢环线合设)等15个车站(贵阳北站与贵广等合设,不含贵阳东)。铁路等级为客运专线,双线,电力牵引,设计行车速度250km/h。项目施工总工期为72个月,预计2019年12月竣工(含联调联试6个月)。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承建的成贵铁路CGZQSG-13标段,位于贵州省大方县境内,自吊南河大桥(不含)至观音山隧道进口,里程为D3K375 774.7~D1K408 878.24(短链35.712m),全长33.068km。主要工程包括征地拆迁、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路基工程、涵洞、轨道工程(无砟道床、无砟岔区基础及道岔铺设)、综合接地和标段内大型临时设施等。标段内桥梁7.89655km/26座,隧道16.992km/8座,正线路基长10.229km,涵洞378米/16座。总投资18.89亿元,开工时间为2014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8年03月31日。 2.2招标内容: (见公告附件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 钢材: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产品生厂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干法旋窑年产100万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干法旋窑生产线,但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商。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和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铁路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仅允许代理商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15万吨(含)以上,能生产II级粉煤灰,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减水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须获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年生产能力在2万吨(含)以上。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内原铁道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同时需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J1155-2011)的相关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以生产厂的原产地供货,不得在异地设立加工基地或代理供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0日0:00时至04月26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pprec.com/sczw/)“系统登录入口”栏目,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四川省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招标文件售价见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05月12日 08时00分至2016年05月12日 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12日 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ggzy/)、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 7.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16-04-19
投标开始时间:2018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180331
开标日期:2016-04-19 00:00:00
项目名称: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工程CGZQSG-13标自购物资(第四批次)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ZTGJ2016-CG0101
资金来源: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共同出资和银行贷款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成都市
区县:新建区
行业分类:建筑,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交通工程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剑鱼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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