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二、招标项目:公司高县厂区员工食堂物资(水果)配送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具备四、交货地点和时间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持续供货。交货地点:宜宾市高县来复镇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或餐饮(配送)企业(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10、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物资配送能力。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书出售时间2019年1月2日到2019年1月7日(每日9:00-17:00,最后一日9:00-15:00)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网上发售。投标人需先注册网上账号(注册,服务电话:)。账号通过审核后,登录系统在左侧: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处,找到本项目进行报名,报名后将招标文件工本费电汇底单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确认电汇底单后,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在本项目报名处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招标工本费、投标保证金等资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七、购买方式:1、购买标书费用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金江支行,银行2、投标人通过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和购买标书的工本费银行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收到传真后将标书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制版有差异最终以纸制版为准。3、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购买标书的银行汇款回执(汇款凭证)和招标人出具的财务收据以及单位介绍信。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月23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发布时间:2019-01-02
投标开始时间:20190107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3
开标日期:20190102
项目名称:公司高县厂区员工食堂物资水果配送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宜宾市
区县:高县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电力招投标网
原文链接:http://www.dlztbw.cn/hot/ztbd/25030.html
网站域名:dlztbw.cn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youmifa.com/read-10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