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我要打印 彭州市人民医院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19-11-13 16:56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彭州市人民医院 二、拟采购进口产品名称:彭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批) 三、拟采购进口产品所属项目预算:777万元 四、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名单: 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许持卫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医疗简国忠成都市西区医院主任医师医疗廖峨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副主任医师医疗王钢仁西南医用设备厂高级工程师医疗严雪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律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许持卫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医疗 简国忠 成都市西区医院 主任医师 医疗 廖峨山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副主任医师 医疗 王钢仁 西南医用设备厂 高级工程师 医疗 严雪 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法律 五、专家论证意见: 彭州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编制床位799张,开放床位1031张。全年门急诊约96万人次,住院4.3万人次,手术1万台,目前彭州市人民医院新生儿ICU收治的危重病人病情相较过去更加复杂,其现有的新生儿呼吸机功能较弱且不齐全,已无法满足目前临床需要,急需采购新生儿常频带高频呼吸机一台。新生儿呼吸机是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的主要抢救设备,适宜的机械通气模式对抢救危重患儿的生命至关重要。由于新生儿的呼吸生理及解剖特点与儿童和成人有明显不同,所以对呼吸机专机专用具有特殊要求。 一、其基本要求为: 1.具备有创高频(HFO)高级通气模式,窒息CPAP 后备通气,漏气补偿实时监测功能。上述需求原因在于目前采购单位现有的婴儿呼吸机功能较弱,已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临床工作需要,特别是无法选择高频通气模式对患儿进行全面的呼吸支持,导致对临床中的RDS、胎粪吸入、肺出血等疾病治疗效果不佳,无法解决有创通气下的CO2潴留问题。而具备有创高频(HFO)高级通气模式可有效解决CO2潴留以及肺出血患儿的肺部保护问题;具备窒息CPAP 后备通气功能和漏气补偿实时监测功能的新生呼吸机可避免拔管后通气不足问题。具备上述功能的机型是唯一能够提供婴儿有创呼吸支持最全面常频加高频通气模式的呼吸机,能够最大程度上解决采购单位目前临床医疗中所面临的问题。 2.具备全面的压力模式:PC-CMV(指令通气)、PC-AC(辅助控制通气)PC-SIMV(同步间歇指令通气)、PC-PSV(压力支持)、SPN-CPAP/PS等常频通气模式和高频通气功能,具有后备通气模式,支持窒息时自动提供通气功能。上述需求原因在于采购单位近期临床治疗中多次发生因插管时间过长、拔管成功率低而引起的临床救治风险,而全面的压力模式、后备通气模式和支持窒息时自动提供通气PC-能在最大程度上解决上述两种问题,保证在新生儿抢救时呼吸通气的全面治疗和提高新生儿的救活率。 3.要求最小潮气量小于5ml, 上述需求原因在于由于国家二孩政策的开放,导致高龄产妇增加,一定程度上导致早产儿增多及新生重病患儿增多,采购单位新生儿ICU病房近期收治的危重新生儿数量增加,且体重都较轻,约为1千克左右,并且这一情况预计未来将会持续。而对于这种体重的危重新生儿,根据医学研究表明,要求最小潮气量小于5 ml,才能满足对早产儿小潮气量救治的需求。采购单位现有的呼吸机潮气量最少为20ml无法给予安全稳定的呼吸通气,而最小潮气量小于5 ml可解决这一问题并大大增加对患儿肺部的保护,也提高了采购单位对低体重早产儿的抢救率。 由于申请单位日常工作中新生儿危急重患儿多,同时需要院内外转运病人,上述指标要求能符合申请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是合理的。 国内同类产品: 1、仅具有无创和有创常频模式,对超早产氧合和新生儿窒息等疾病无法给予高频呼吸支持; 2、只有SIMV、PCV、CMV等少数几种模式, 通气模式较少满足不了临床急救抢救的需求; 3、国产设备最小潮气量大于20ml,且呼气流速无法自动调节,只能满足成人辅助或控制呼吸运动的需求,无法满足采购单位现有新生儿重量对潮气量的要求。 进口同类产品: 1、具备有创高频(HFO)高级通气模式,窒息CPAP 后备通气,漏气补偿实时监测功能,可有效解决CO2潴留以及肺出血患儿的肺部保护问题,避免拔管后通气不足问题,提高抢救成功率; 2、具备全面的通气模式PC-CMV(指令通气)、PC-AC(辅助控制通气)等,可有效的提高拔管率和降低死亡率,支持窒息时自动提供通气功能; 3、容量保证下最小可设置呼出潮气量为2ml,呼气流速可以由呼吸机自动调节,可用于低体重早产儿、新生儿的抢救。 鉴于目前国内产品的技术参数不能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进口产品符合采购人工作需求,且该设备不属于商务部《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和《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禁止或限制采购产品。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六、其他事项: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 购 人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8-86239786 财政部门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8-83888323
发布时间:2019-11-13
投标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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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彭州市人民医院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
项目分类:其他
招标单位:临床医疗中所
招标单位联系人:曾老师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86239786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777
招标预算:777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成都市
区县:彭州市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政府采购
行业细分:事业单位,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四川政府采购
原文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jkcg/2c9240b56e615d31016e625d2b270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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